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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市全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平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4UKHUW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1972民初4167号
    案号 (2018)粤1972执407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5-03
    发布日期 2018-08-0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东莞市全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中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50000元; 二、被告惠州市智慧文明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东莞市全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判项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东莞中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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