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全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平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00MA****UWX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1972民初4034号 |
案号 | (2017)粤1972执239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3-07 |
发布日期 | 2017-07-3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东莞市全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东莞市绿之源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货款945099.85元人民币及逾期付款利息(以945099.85元为基数,从2016年4月1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250元,由被告承担(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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