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防城港市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572453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602民初1446号 |
案号 | (2019)桂0602执131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防城港市华腾矿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奇奇、李金友支付股权转让款460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46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倍标准从2015年7月4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广西防城港市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防城港市华腾矿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杨奇奇、李金友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 517.53元,减半收取计37 758.77元(原告杨奇奇、李金友已预交),由原告杨奇奇、李金友承担12 603.77元,被告防城港市华腾矿业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5 155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