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名人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杜文访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105468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324民初2467号 |
案号 | (2017)苏0324执209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6-19 |
发布日期 | 2017-07-06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名人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时代天勤彩色包装有限公司报酬款273285元及迟延履行利息(以27328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5年11月19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96元,由被告安徽名人食品有限公司承担(鉴于原告已预交,被告于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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