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东林罚决字{2019}第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未经审批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513平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一个月恢复原状;处罚3026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8
    决定机关 东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