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用报警触发机构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020716698.8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5367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5 |
申请公布号 | CN212353671U | 申请公布日 | 2021-01-15 |
分类号 | B60L53/31(2019.01)I | 分类 | 一般车辆; |
发明人 | 张连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盛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代理人 | - |
地址 | 239000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2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3号楼G039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用报警触发机构,包括:充电桩和安装台,充电桩固定在安装台上,充电桩的底部设置有底板,底板与安装台之间连接有触发机构,触发机构的下端延伸至安装台内部且侧壁上连接有触发铜管,安装台内设置有凸台,凸台上对称开设有插槽,插槽上镶嵌连接有导电柱,导电柱竖直设置且上端穿过安装台并置于充电桩内,触发机构包括螺母、连接板和固定柱。本实用新型在充电桩的安装台内设置了触发机构,在偷盗者对充电桩进行拆卸时,转动螺母会带动连接板,从而使触发铜管转动,触发铜管在转动后触碰导电柱,从而接通报警器进行报警,报警触发条件简单,且在偷盗者对螺母进行拆卸时进行报警,相应速度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