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佳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沈水庆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954604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205民初2771号 |
案号 | (2018)苏0205执128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5-18 |
发布日期 | 2018-08-07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苏佳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常州沪星吉祥建材经营部6573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5733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驳回常州沪星吉祥建材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3元,公告费600元,二项合计2043元,由佳运公司负担(上述款项已由建材经营部预交,佳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直接支付给建材经营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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