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利民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57243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津0111民初6801号
    案号 (2017)津0111执347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0-12
    发布日期 2017-11-1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龙澳(天津)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天津祥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00万元和截至到2017年5月23日的利息926136.99元;另自2017年5月24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的利息可按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被告天津世纪药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542元,全部由被告龙澳(天津)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天津世纪药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