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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北屯税稽罚〔201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4月,该公司从乌鲁木齐朝盈旺盛贸易有限公司取得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均为6500162130,发票号码00368753~00368755,金额合计:287,094元,税额合计:48,805 元,已在当月认证抵扣,根据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委托协查函以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协查编号:665010500180211),该批发票属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01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