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丽通运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1178****968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1行初5号 |
案号 | (2020)津0111执399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天津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综上,被告作出的[津西青]人社联补缴字[2019]第87号《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处理通知书》主体适格、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天津市丽通运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天津市丽通运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