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陕煤安监四罚〔2022〕4008-1号、陕煤安监四罚〔2022〕4008-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二条、第四百九十九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一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四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六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1.对矿长处二万五千元的罚款。2.对煤矿处二万元的罚款。3.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二万元的罚款,对矿长处二千元的罚款。4.对煤矿处一万元的罚款。5.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一万五千元的罚款,对矿长处五千元的罚款。6.对煤矿处一万元的罚款;7.对煤矿处二万元的罚款;8.对煤矿处三万元的罚款;9.对煤矿处二万元的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柒仟元整(¥177,000.00)、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27 |
决定机关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