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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15-0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萧山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36号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项目工地施工的总承包单位,2021年05月07日上午9时开始对1号楼顶层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因浇筑量较大,该工序需要连续24小时施工作业,所以到05月07日22点以后需要继续施工。05月07日23时58分时,被衙前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群众举报检查发现,当时工人正利用混凝土泵车对泵管进行冲洗,施工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环境噪声污染,主要是泵机管道的空气压缩声音和泵送机发动机的声音,现场有施工人员5人,经查,当事人当晚施工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的夜间作业证明。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7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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