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西综执罚字〔2019〕第0601021912120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萧山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1月22日10时10分,我局机动中队执法队员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萧山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湖区转塘街道石龙山西路杭政储出[2011]1号地块商业金融科研用房项目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执法队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经查明,该工地由于冲洗车辆产生泥沙水,流至石龙山西路工地门口排水管内,现场未造成雨水管道堵塞。当事人立即停止排放并将路面清洗干净,于2019年11月22日10时20分整改完毕。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之规定。2019年11月27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已构成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2
    决定机关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