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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熹豪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01266374
    执行依据文号 (1998)武经初字第662号
    案号 (1999)武执字第0036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1999-05-13
    发布日期 2015-07-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湖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华银信托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海通证券偿付存款三百万元及期内利息十万零五千三百元,并承付三百万元的逾期兑付利息(自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至该笔款项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本案案件受理费二万五千零一十元,由被告华银信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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