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武夷山市飞越工艺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裕娥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17752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武民初字第409号
    案号 (2014)武执行字第003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4-10
    发布日期 2014-04-1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武夷山市飞越工艺品有限公司确认欠原告张乾华劳务工资款14683元。该款被告定于2014年3月31日前付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