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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龙市监处字〔2016〕1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医疗广告;2、处以罚款150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27
    决定机关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黎检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