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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鹿市监处[2021]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6
    决定机关 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