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永鑫亮化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03MA****F7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0103诉前调书242号 |
案号 | (2022)皖0103执470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5-19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22年3月25日,被告安徽永 鑫亮化工程有限公司尚欠原告伍丽预算咨询费共计 24484.89元,此款被告于2022年4月19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 告伍丽; (上述款项付至以下账户:用户名:伍丽,账号:62226202 50014177 344,开户行:交通银行合肥祁门路支行); 二、原告伍丽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64元,由被告安徽永鑫亮 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伍丽先行垫付至法院,被告 于2022年4月19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伍丽,原告不要求法院 办理预收诉讼费的退费手续,并同意诉讼费的结算据开至被 告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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