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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030720072200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中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公共停车场和公共建筑配建的专用停车场未同步配建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或未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统一平台的处罚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7月6日14时52分,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干中队执法队员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中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萧山区北干街道萧棉路天润中心经营管理的收费公共停车场未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统一平台。2020年6月23日,执法队员对当事人未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统一平台的行为已责令改正,其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2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2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陈家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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