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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柳交综罚〔2020〕41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照规定悬挂运输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卓剑驾驶桂B37529号乘龙牌危险品货物运输车在柳州市鱼峰区阳和街道柳州东收费站入口(G72泉南高速东向)地点实施了不按照规定悬挂运输标志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现场视频予以佐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3
    决定机关 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