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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杨市监案处字〔2018〕第1002017109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本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发布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12
    决定机关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黄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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