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金立克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1267****395B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103民初7377号
    案号 (2021)鲁0103执38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日期 2021-04-2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庆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建设路支行借款本金31万元; 二、被告李庆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建设路支行利息15356.34元(计算至2019年10月28日),之后的利息按双方之间的合同继续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山东立乐艾克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建设路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80元,保全申请费2079元,由被告李庆峰、山东金立克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