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智能电视的家庭用户行为数据采集方法、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基本信息

| 申请号 | CN201810520696.9 | 申请日 |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6980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9 |
| 申请公布号 | CN108769809A | 申请公布日 | 2021-06-29 |
| 分类号 | H04N21/442;H04N21/45;H04N21/466 | 分类 | 电通信技术; |
| 发明人 | 钟波;肖适;刘志明;帅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极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成都市集智汇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罗艳 |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天府软件园A区4栋1单元2层2号 | ||
| 法律状态 | - | ||
摘要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户数据采集技术领域,实施例具体公开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家庭用户行为数据采集方法、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电视的家庭用户行为数据采集方法,通过在采集智能电视的用户行为数据的同时采集智能电视所在家庭网络的在线设备数据,采集的数据经处理后生成家庭用户行为日志数据以供云端服务器使用。本发明生成的家庭用户行为日志数据能够用于用户家庭画像的构建以及针对不同家庭用户的个性化节目推荐,提升了用户体验,进一步满足了客户对智能电视的个性化推荐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