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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东市监工罚(2019)8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8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黎昌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