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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120190024
    违法行为类型 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万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01
    决定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黄晓茵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