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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库公(消)行罚决字〔2017〕01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占用疏散通道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03
    决定机关 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