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粤银监罚决字〔2018〕1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超范围经营理财业务,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违规设立法人性质的广东省信用合作清算中心,挪用社员机构清算资金开展投融资性存放同业,同业融出资金超出监管比例规定,违规形成账外资产,未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违规分配利润,以建立社员机构分红补贴基金方式违规分配利润,指示社员机构违规进行股金分红,违规投资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企业债、定向融资工具和项目收益票据,未建立信息科技风险管控系统、未有效识别及控制信息科技项目风险,信息科技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广东省联社合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15.8万元,罚款1307.4万元,罚没金额合计1523.2万元;对王硕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万元;对周高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曾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对吴为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张林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刘泽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梁寿元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陈少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6-13 |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 |
| 法定代表人 | 王硕平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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