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丽古市监罚【2019】0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识标志等质量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84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174万元和undefined等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5
    决定机关 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天合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