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宁市非凡风尚时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英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46774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浙0481民初4881号
    案号 (2017)浙0481执241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兴海宁法院
    执行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7-12
    发布日期 2017-07-1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 (1)被执行人江英归还申请执行人海宁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0000元并支付利息(含罚息)62856元,实现债权费用34000元。 (2)被执行人海宁市非凡风尚时装有限公司、王全法、姚益平、应文骏对上述项中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2017年7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1.75的加倍利息)。 三、支付诉讼费4784元,执行申请费8169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