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建公(新)行罚决字[2019]5018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2月22日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12月份,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与蒋**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蒋**就在其公司上班至今,单位负责人未按规定登记申报单位员工流动人口蒋**的身份信息,直至2019年2月22日被建德市公安局民警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德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2-22 |
决定机关 | 330182510000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