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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淳公(青)行罚决字[2020]012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野娇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7月1日上午11许,淳安县公安局青溪派出所民警齐心、徐旭辉等人在浙江野娇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库时发现,该公司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监控时间与北京时间不一致,未落实巡查制度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3
    决定机关 淳安县公安局青溪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