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宝树(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永练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706981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晋民初字第6153号
    案号 (2015)晋法执字第0588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江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2-23
    发布日期 2016-04-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宝树(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刘忠冬定作材料款23084元; 二、驳回原告刘忠冬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7元,减半收取188.5元,由原告刘忠冬负担88.5元,被告新宝树(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负担10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