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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睢交道罚字[2020]006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第24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8
    决定机关 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