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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林林行决字[2018]第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衡东县大浦镇狮塘村九组取土场占用的林地恢复原状;并罚款壹拾万伍千捌佰贰拾柒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29
    决定机关 衡东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