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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富)市监罚处字〔2020〕0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6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董大根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