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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舟市监普处字〔2020〕0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对当事人处罚款5462.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4
    决定机关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法定代表人 朱巧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