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110451660.1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3432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申请公布号 | CN113034329A | 申请公布日 | 2021-06-25 |
分类号 | G06Q50/26;G06Q10/06 | 分类 | 计算;推算;计数; |
发明人 | 张涵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美强 |
地址 | 200092 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号4幢同济规划大厦10-15层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该评估方法包括:确定评估区边界及其中待评估的集中区的个数;确定外围区边界及其中参与评估的集中区的个数;确定小区大小,对所有的集中区进行小区划分;设置小区的权重系数;确定评估的运算参数;确定等时长时间段的时长;确定各个等时长时间段的权重系数;采集或测算每个时间段从评估区的每个小区出发经最优方案到达其他小区的旅途时间;计算每个小区的可达性指标。根据本发明的用于含时刻表交通方式的区域交通可达性的评估方法,能够更为准确、客观地以一致的标准对不同地区的区域交通可达性进行评估或研究,帮助做出更好的公共决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