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天环罚【2017】8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停止项目的使用(生产)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03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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