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台公(黄)(江)行罚决字[2020]018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浙江台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为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保安服务时,先后招聘金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戴某、莫某某、杨某某、杨某某、王某某等八名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责令浙江台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一万二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2 |
决定机关 |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江口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