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淮阴环行罚字[2022]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罚款叁万陆仟贰佰捌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25 |
决定机关 |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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