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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银监罚决字〔2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部分信贷资金回流作银票保证金以及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四十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5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仁法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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