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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鄞)应急罚〔2020〕0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市老伙计餐饮有限公司未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月8日下午,百丈街道安监所执法人员储文静、陈剑对宁波市老伙计餐饮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定期组织开展2019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百丈)应急责改(2020)001号),责令宁波市老伙计餐饮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前整改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3
    决定机关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章孟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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