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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漯工商处字[2018]1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8.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9
    决定机关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华显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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