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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下城法罚字[2017]第410158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市燃料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杭州市燃料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东新路184号房屋东南侧搭建了一座简易钢棚建筑物。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在10日内自行拆除位于东新路184号房屋东南侧擅自搭建的简易钢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3
    决定机关 下城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俞力成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