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天银罚字[2016]第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支付结算业务:未按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未进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联网核查不一致未采取其他辅助核实措施。 |
行政处罚内容 | 支付结算业务:未按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未进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联网核查不一致未采取其他辅助核实措施,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处以罚款1.8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2-16 |
决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