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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0〕罚决字第18-0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浙江庆杰建设有限公司自2020年11月17日起开始在萧山区义桥镇昇光村观音桥附近地块倾倒工程渣土,倒了500车,共约18000方量。上述地块非经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备案审批的工程渣土消纳点。当事人在非经合法登记的场地倾倒工程渣土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属于未将渣土消纳到合法登记场地的行为。罚则:《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5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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