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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荔市监处[202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9
    决定机关 黔南州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姚必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