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山市通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200077****6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11289号(2019)粤20民终7201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846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 依法强制执行三被申请执行人应支付的货款本金3193400.19元; 2. 依法强制执行三被申请执行人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违约金703446.19元(以货款3193400.1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0年5月19日止的违约金149610.80元(以货款3193400.1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 3. 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一、被申请执行人二应承担的律师费150000元;; 4. 依法强制执行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迟延履行利息; 5. 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以上费用暂合计:4196457.18 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