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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黄处字(2019)第0102017102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2
    决定机关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徐剑雄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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