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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自然规行罚字〔2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建设工程造价8%罚款,罚款金额:贰万肆仟零壹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1
    决定机关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