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徐自然规行罚字〔202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处建设工程造价8%罚款,罚款金额:贰万肆仟零壹拾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21 |
决定机关 |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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